今天最熱門新聞,非復興航空莫屬,這無預警的停飛,讓想飛去門玩的、要飛回家的無數人行程大亂,但這大事實在是我們這些小老百性無法控制的,在發生事情之後如何還能保護自身權益,才是最重要的。 

復興航空全面停航。台北市消保官提醒,購買興航商品的消費者,如果決定要維持既定行程,透過旅行社參團旅遊部分,應盡速與旅行社聯繫,由旅行社妥善安排轉搭其他航班或轉團。出發後如果無法依原定行程返台,則依「國外旅遊定型化契約範本」第31條規定,應由旅行社負擔滯留費用。如果消費者決定取消行程,旅行社應依「國外旅遊定型化契約範本」第28條規定處理,扣除已代繳的規費或已支付的全部必要費用後,剩餘款項退還旅客。

至於個人自行旅遊部分,消費者要在今年12月31號前,向復興航空及原購票旅行社辦理退費,並且查詢航班資訊,擇定替代航線後另行購票。目前長榮及中華航空,都已就興航停飛、滯留海外旅客,提出相關措施。

北市消保官表示,復興航空並未針對消費者簽轉其他航空公司退、改票衍生手續費,以及旅客因行程延誤造成國外交通與食宿費用的損失等,提出補償方案,北市法務局呼籲興航,應釋出最大善意,保障消費者權益,並希望旅行社以有利於消費者的方式,從寬妥適解決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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